2014年1月8日 星期三

職業災害補償與退休金可否抵扣之?

一、勞工於退休前發生職業災害,尚在醫療中,依勞動基準法第13條規定,雇主在勞工職業災害醫療期間不能與勞工終止契約。換言之,職業災害醫療中雇主不得行使強制勞工退休之權利。相對的,勞工如符合自請退休要件,仍得行使自請退休之權利,雇主不能以尚在醫療期間為由,拒絕勞工之退休。
二、勞工退休前已具體發生的職業災害補償請求權,不會因為退休而受影響,雇主亦不能將退休金抵扣職業災害補償的相關費用,該二者之性質完全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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