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第1項第1款規定,「勞工因普通傷害、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,得在下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:一、未住院者,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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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第1項第1款規定,「勞工因普通傷害、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,得在下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:一、未住院者,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。」
一、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》第18條規定,「公營事業機構及其他性質特殊機構,準用本辦法之規定。民間企業之停止上班,依照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規定,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。」職是之故,○○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的範圍,僅及於「政府各級機關及公、私立學校」換句話說,民間企業在法律上,是不需要遵守地方政府停止上班上課的通報。但是雇主也會怕勞工遇到職災,所以多數民間企業還是會遵循主管機關的規範停止上班。